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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情况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场-Venetian Macao Casino

作者:小编2024-10-13 17: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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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节目中曝光的交警执法不规范问题,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联合潍坊市公安局调查组到寿光现场调查督办。一是迅速调查核实。封存了寿光交警大队羊口中队近三个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事民警与涉事辅警分别作出停止执行职务、停止工作并接受调查处理的决定。二是强力部署整改。9月6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召开约谈会议,约谈潍坊市公安局主要负责,通报近期突出问题,深入摆查根源,部署推进问题整改和严抓队伍管理的工作措施。8月27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主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对货车超载治理工作和交警队伍管理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三是开展整治行动。制定《严打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严打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错时整治、异地用警、合成警务等形式,坚持顶格处罚、无缝管控,最大限度挤压货车严重违法空间。四是实施区域联动。部署鲁西北片区、鲁东北片区、鲁南片区“三大片区”联合整治行动,紧盯超载货车集中通行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以打击货车超载源头顽疾为目标,实施区域联勤联动,开展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最大限度延伸整治区域、最大限度壮大整治声势、最大限度扩大整治战果。截至目前,三大片区共计开展统一整治行动6次,查处货车超载违法487起,打掉货车超载源头2处。

  (三)建立加强源头监管长效机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对本省的货车和运输企业违法情况进行分析,督促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惩戒措施,加大对运输企业、货运站的处罚力度。对外省货车和运输企业在我省违法的,抄告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同时,一并抄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督促落实处罚措施。对“渣土车”超限超载违法信息及时抄告当地住建部门,强化源头监管。持续加大对车辆非法改装的企业问责,对车辆改装单位连带问责,从源头管控车辆非法改装。

  (四)建立规范执勤执法保障机制。制定《交警执勤执法“十个一律”》,明确提出“一律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实施检查和行政处罚;一律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纠正;一律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律不准指定事故车辆救援单位和维修厂家;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一律不准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一律不准向下级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二)关于岱岳区夏张镇人民政府拖欠账款问题。直播结束后,岱岳区政府立即召开整改落实工作会议,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8月23日,夏张镇政府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还款计划,确保10月底前分两次清偿完毕。8月24日,省工信厅带领省清欠工作专班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办,岱岳区夏张镇政府与山东天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9月13日前支付60万元,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结束后,于10月底前付清。目前,夏张镇政府已于8月30日、10月23日分两次付清了全部款项。岱岳区清欠专班对天南集团负责人进行了回访,该负责人表示满意。

  (一)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民营企业合法利益保障机制。督促拖欠主体针对每项剩余欠款,落实清偿资金,明确偿还时间。除进入司法程序、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况外,督促无分歧账款尽快清偿到位。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第三方评估,适时开展实地核查或回访相关民营企业,了解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到位、企业是否真正满意,确保广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截至11月底,全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381.52亿元,已偿还321.68亿元,偿还比例84.32%,高出全国2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6位。进入12月以来,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速还款,截至12月13日,全省拖欠总额381.19亿元,已偿还336.02亿元,偿还比例88.15%。

  针对节目曝光的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短板问题,省科技厅第一时间召开整改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推进工作专班,确定尽快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强化对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的统筹指导和规划设计,明确推进我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通过“平台+项目+人才”一体化的方式,扎实做好人工智能领域前沿基础研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强化源头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大力实施传统产业人工智能赋能行动,增强人工智能赋能产业融合发展能力。同时,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我省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应用。

  (一)强化对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全面谋划设计。一是研究制定《山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需求牵引、应用驱动、以用带研、以研促用”的思路,以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为先导,系统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及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部署,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核心自主创新,加速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创新发展。二是组建由陈恩红院士等高层次专家为成员的人工智能领域咨询专家委员会,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撑。三是成立由省科学院、山东大学、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联合发起的山东省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凝聚产学研用各方力量,开展协同创新合作。

  (二)组建一批人工智能领域科研机构和平台。一是与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山东新松人工智能研究院,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共同体。二是依托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联合航天二院706所等大院大所和企业,共建山东航天人工智能安全芯片研究院。三是依托浪潮人工智能研究院、齐鲁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山东大学、海尔集团等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快推进智能软件、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生活等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四是启动山东省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筹建工作,紧跟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群体智能等国际前沿理论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三)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部署实施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一是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大科学计划,将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应用作为2019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协同攻关,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研发。二是启动实施一批创新性强、产业化前景好、对产业发展带动明显的重点项目,主要涉及图像识别、人机交互、芯片等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及先进制造、农业、医疗、化工安全等领域应用,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撑。

  (四)围绕产业升级,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重大示范项目。一是聚焦深部资源安全、高效开采重大技术问题,会同省国资委,组织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山能重装、新松机器人等单位优势创新资源,启动实施“深地资源智能安全高效开采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与示范”重大项目,重点开展深部资源智能无人开采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示范。二是聚焦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启动智慧高速公路系统工程研究专项,以科技创新驱动智慧高速建设。

  (六)加强政策服务和督导落实。加强整体联动,采取部门会商、专题研究的方式,开辟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全力保障人工智能领域重点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发挥科技主管部门作用,组织重大研讨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深入交流对接,集智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坚持举一反三、见微知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查摆科技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改进作风,建立起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横向连接省直部门的政策宣传解读和协调推进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关于潍坊鸿发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取金融服务费问题。对该公司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经潍坊寒亭区商务局调查,潍坊鸿发凯迪汽车公司所有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都进行了明示,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出据服务费或信息咨询费发票。针对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问题,经寒亭区商务局核查,共核实3起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问题,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规定。8月27日,寒亭区商务局依法给予涉案公司罚款15000元;潍坊鸿发凯迪汽车公司对有关涉案人员予以停岗培训。

  (一)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一是严格汽车经销商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企业管理的通知》,督促汽车经销商严格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六个不得、十三个应当”等有关规定,推动汽车经销商进行自查自纠,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积极宣传销售行为规范。8月30日,我厅对曝光问题向汽车经销商进行解读,对汽车销售法规、政策进行宣讲,围绕服务收费、合同定金、捆绑销售等投诉热点,推动企业规范销售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将汽车流通纳入省商务培训计划,提高汽车经销商依法依规经营意识。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基层执法指导。印发《汽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汽车销售检查内容、方式及常见投诉问题处理等,推动基层商务部门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不公平交易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处理消费者举报。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汽车经销商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推动汽车经销商创新发展。一是推动汽车经销商加强内部管理,研究制定销售服务企业标准,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二是鼓励汽车流通全链条协同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促进汽车售后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适应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三是推动企业创新汽车流通模式,鼓励汽车流通网络向农村下沉,发展汽车超市、平行车进口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流通效率和质量。四是支持企业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活力,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

  (一)关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问题。淄博市体育中心体育场、综合体育馆和淄博市淄川区体育场、济宁市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济宁市任城区文体中心体育馆分别采取制定开放办法、延长开放时间、实施免费开放、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等措施,节目曝光一周内已整改到位。枣庄市峄城区公共篮球场、滕州市精英足球场针对健身设施年久失修、无人维护问题,已于问题曝光一周内更换设备设施;济宁市曲阜体育公园对损坏的人工草坪、看台坐椅和其他设施等进行了更换和维修,已于11月初对外开放。

  (二)关于体育健身设施数量不足问题。临沂市兰陵县体育场、聊城市高唐县大顺体育场于节目曝光后一周内制定开放措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宋奇屯社区、鑫源社区于节目曝光后一周内安装了体育健身设施,方便群众日常健身。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已建成乡镇“两个一”健身工程。菏泽市原北城体育健身中心已于2019年初择址重建,体育健身设施部分已完工。聊城市茌平县博平镇已规划建设乡镇“两个一”健身工程,预计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关于青岛足球发展弱问题。针对职业俱乐部无自有训练基地、经费短缺、人才外流等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计划,持续抓好整改推进。对青岛黄海、中能、红狮3家俱乐部租用现有体育场实施减免或低收费政策,启动为3家俱乐部建设自有足球训练基地工作。加大对俱乐部扶持奖励力度,将中甲俱乐部扶持资金由每年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冲超奖励资金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推进职业足球俱乐部青训梯队建设,在职业足球俱乐部建立青训分中心,给予黄海俱乐部40万元、中能俱乐部40万元、红狮俱乐部20万元资金支持。10月26日,青岛黄海俱乐部提前一轮冲超成功,创造了俱乐部历史最好成绩。

  (一)对全省健身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落实《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长效机制。经全面摸底排查,对照《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任务指标,目前16市全部建成全民健身中心,61%的县(市、区)已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45%的乡镇(街道)已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92%的行政村(社区)已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

  (五)对全省足球工作深入调研,建立推动全省足球改革发展长效机制。对照《山东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逐条梳理任务落实情况,结合全省青少年足球工作调研,形成全省足球改革发展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对照国家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部署要求,全省已建成社会足球场地1020块,完成率超过70%,居全国前列,预计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山东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将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纳入《山东省竞技体育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在规划、经费、省运会设项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对职业足球、专业足球、社会足球、校园足球扶持力度,提高省、市、县各级足球协会治理水平。

  (一)关于“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仍然存在的问题。就群众提取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多问题,赴济南、淄博、德州现场督导、帮助解决问题。目前,济南市对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了优化,2011年以后结婚的夫妻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不再提供结婚证;已实现了公安、民政、房管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和户籍证明。淄博市打通了公积金中心与民政部门的数据共享渠道,自2011年7月31日后注册结婚登记的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德州禹城市、平原县不动产管理系统与市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已实现五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解除劳动合同提取、判处刑罚人员提取、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网上办理。

  (三)关于政务APP功能少、体验差的问题。会同责任单位对节目中反映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对已经停用的APP进行下架,对更新不及时、体验差的进行了升级改造。省公安厅迅速启动交管12123平台架构升级工作,违章图片历史数据已于9月25日全部上传完毕并实现实时上传。“烟台公安”APP新版本于9月6日完成升级并正式发布。济宁市对去年已停用的“济宁政务服务”APP进行下架,政务服务功能通过“济时通”APP和“爱山东”APP济宁分厅对外提供。滨州市对“e滨州”APP发布了关停公告并对所有下载渠道进行关闭,相关政务服务应用功能已接入“爱山东”APP滨州分厅。

  (一)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着力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大力开展云上大整合、网络大统一、数据大汇聚“三大攻坚”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一是强化数“聚”支撑。着力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和通用库“四位一体”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山东“数据湖”。全面完善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进一步扩大数据归集范围,已汇聚各类数据20.67亿条。在首批主题库建设基础上,在全省面上铺开。开展历史数据电子化,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形成专题信息资源库。二是拓展数“通”渠道。推动数据跨级流动,完善省级数据向各市的返还机制,按照急用先行原则,选取部分试点市,组织相关部门确定数据返还范围,变“市里向省里要”为“省级主动给”,着力打造一批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的示范应用。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开放一批社会征信、金融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数据,支持有关方面做好数据应用。三是发挥数“用”效能。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攻坚难点、解决痛点、疏通堵点,

  (二)优化完善“爱山东”APP功能,着力打造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对标先进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全力优化提升“爱山东”APP办事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建设运营机制。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同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谁负责、谁提供、谁管理”的原则,加大服务供给,确保应用质量。加强运营队伍建设,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营管理体系。二是加快服务接入。在已有服务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项接入范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优质服务。同时,建立省级统筹、16市共同参与的一体化建设管理体系,推动各市将移动端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爱山东”APP16市分厅。三是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爱山东”建设运营中心,建立专门用户体验小组,从用户视角对上线服务应用进行全方位测试,不断改进用户体验。四是加强应用推广。对“爱山东”APP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开展新功能推介等系列应用推广活动,进一步树立“爱山东”品牌形象,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爱山东”、使用“爱山东”,努力将“爱山东”建设成为我省政务服务亮丽名片。

  (五)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着力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紧紧围绕全省八大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布局数字“新基建”,鼓励支持数字经济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质增速”。开展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大力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赋能、赋智。加强合作交流,围绕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积极在我省举办高规格的展会、论坛,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加大对山东数字经济的宣传推介,切实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关于“停用尾矿库违规作业”问题。一是平度市田庄镇尾矿库违规作业问题。相关部门已责令涉事企业停止一切作业活动,清理作业现场完毕。涉事企业负责人秦新某已被警方立案侦查。涉嫌泄露举报信息的镇应急办副主任于某、宝落村支部书记秦承某2人均已被免职,平度市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二是兰陵县招金有色宝华矿业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市、县两级政府已将该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累计行政处罚53.8万元,于9月29日组织进行了清理验收。兰陵县纪委监委启动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二)关于“危化品存储不规范”问题。一是泰安远达气体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存储危化品问题。省应急厅厅长赵豪志直播当晚带队赶赴泰安督导整改落实,已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查封相关设施,依法对其处以15万元顶格处罚,没收3.15万元违法所得。岱岳区应急局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停职检查并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档次。二是盛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问题。东营市应急局认定涉事企业存在擅自启用储罐存储油品的行为,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14万元,于9月15日完成现场整改。广饶县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三)关于“非法加油站安全监管缺失”问题。一是栖霞航空飞行营地加油站非法经营成品油的问题。栖霞市依法对该企业实施20万元顶格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1261.61元,将该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二是滨城区物流停车场存在非法加油站点问题。经核实,金通发公司擅自非法将储存的油品进行销售。已对加油罐车进行了查封,注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249090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一)坚持规划先行,在全国率先出台应急管理三年规划。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应急管理三年规划(2019-2021年)》,明确了安全生产类、灾害防治类、能力建设类等三类分类目标,提出了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等九大主要任务,明确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十二大重点工程。同时,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压实了部门责任,为重点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集应急值守、会商研判和决策指挥于一体的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年底前将投入使用。

  (二)突出重点时段,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抓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以问政为契机,开展了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组7.1万余个,出动执法人员41万余人,排查隐患51.9万余个。还组织了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19年12月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截至11月底,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6%和26.5%。

  (三)创新监管方式,率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全省362家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81家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接入数据,实现了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和自动预警,提前完成了示范工程建设阶段性任务。二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了公安、交通、应急三部门监管信息平台融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无死角、全过程”监管,大幅度降低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四)提升保障能力,积极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在全国率先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目前除青岛外,15个市都已经完成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投保签约,为全省1亿人口、约3000万户居民提供了52.38亿元的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保险保障。二是将安责险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初步构建了“参保企业+承保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模式,全省安责险参保企业达38130家,实现保费收入2.11亿元,保障额度7218亿元。

  (七)认准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省应急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山东省重点领域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在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明确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建立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标准理赔流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构建应急特色的高效工作机制。

  (一)生猪饲养补贴少、不到位问题。针对能繁母猪保额偏低问题,工作组与养殖户代表、保险公司代表等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养殖户代表均表示,提标后的保障水平已经能满足其投保需求。同时考虑目前保险公司养殖险已处于超赔局面,为保护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的积极性,经与省畜牧局等有关方面充分研究论证,能繁母猪保额拟维持1500元/头的标准不变。针对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知晓度不够问题,经落实,《问政山东》节目播出的泰安市相关地区今年未开展生猪价格保险工作,泰安市政府已要求各县(市、区)对生猪饲养补贴等方面财政资金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问题,抓好整改。针对一级种猪场临时性生产补助资金拨付问题,9月20日,枣庄市山亭区已将补贴资金109万元足额拨付到种猪场。当日,省财政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务必按照省政府要求,抓紧督促有关县(市、区)于9月底前将一级种猪场临时性生产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场,补贴标准每头不低于1600元。截至9月24日,所有县(市、区)均已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场,共落实补贴资金6513万元。

  (二)关于履约保证金返还乱象问题。9月20日,省财政厅联合日照市财政局和东港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日照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召开现场督导会,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东港区政府当天下午即作出整改安排,对反映的今年已到期的履约保证金,东港区水利局第一时间退还,资金已到达企业账户;对反映的七年未退还的保证金,由于机构撤并等原因尚未完成验收工作,东港区政府承诺一周内妥善解决,现已全部退还到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水利局局长刘相宝通报批评,给予分管副局长杨代志停职检查处分。

  (三)关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发挥作用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联合潍坊市、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于9月20日到青州市金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火菇素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了解。9月21日,青州市政府相关人员带领企业负责人赴北京,与意向投资方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了对接,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满意。9月22日,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将“抗癌创新药火菇素、虫草素及虫草健康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库。

  (四)关于政府采购招标评审专家管理不规范问题。因《问政山东》节目中反映的评审专家违规索取评审费问题没有透露具体公司和人员姓名,无法进行精准核实。省财政厅于9月24日制定印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用管理的通知》,将评审专家费用支付作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纳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工作中,切实提高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要求采购人近期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了解相关情况。进一步健全、畅通违规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依法处理上述举报事项,并为举报人保密。

  (四)规范提升,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一是加大专家培训学习力度。建立线下现场培训与线上学习测评相结合的学习制度,不断提升专家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二是建立违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完善举报人保密措施,严格依法处理举报事项。三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强化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坚决将存在信用污点的专家清理出库。四是建立专家报酬公开制度。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情况随同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力问题,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节目结束后第一时间向烟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调度相关情况,派出督导组进行实地督导,指导制定落实有效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分级预警机制。针对节目反映预警处置问题,莱州市按照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分级预警机制,根据风险情况,划分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等不同预警等级,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依据此机制要求,莱州市已向社会发布9家风险企业预警提示。二是协调加大案件处置力度。莱州市公安局与案件牵头省积极沟通,加大侦办力度,全力追赃挽损,尽可能减少投资者损失。根据牵头省份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置进展情况,回应投资群众关切。三是启动社会面风险排查。组织为期三个月的非法集资“净化行动”,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内投资理财等高风险企业全面摸底排查。现场查实2家投资理财类公司具有非法集资风险,立即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制定退出计划,有序返还投资人资金。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今日头条、花开莱州、莱州电视台等媒体媒介,持续播发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三)综合防控,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积极与省委政法委沟通,推动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优化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动力,织密地面防护网。依托金安工程建设,全力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目前,系统已经试运行,并在定向研判和风险监测方面初步发挥作用。下步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数据跑路+图谱研判+实地核查”预警处置模式,不断丰富监测阙值,提升监测精准度、预警及时性和处置有效性,努力实现对非法集资风险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四)问题导向,健全督导问责工作机制。针对工作暴露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修改完善对各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评价标准,将“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线索核查制度,分级预警、分类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打早打小;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提示”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加强对重点风险区域督导检查,组织督导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实地督导,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解剖麻雀,个案问诊,采用约谈、督办、问责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下步,将结合有关法规政策调整实际,研究建立全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五)源头治理,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突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推进宣传教育“筑网”行动,综合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在大面积宣传的基础上,针对私募基金、网络借贷等重点、突出风险领域,突出围绕老年人、农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金融安全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布局全域覆盖、重点突出、精准发力的宣传教育体系。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及时向信用中国网站推送非法集资犯罪主体名单,使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机构(个人)真正“一处发现、处处受限”,提升震慑效应。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问题,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建立了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政府办公厅10月10日印发《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明确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任务目标为:省级统筹组织实施干流、分洪道治理及信息化工程。干流治理河段自济青高速公路桥至寿光市入海口,与复航工程结合实施;分洪道实施全线年主汛期前完成干流非复航段和分洪道治理主体工程,金家桥闸下河道全断面及闸上河道23米底宽扩挖;2021年主汛期前完成复航段河道扩挖及堤防加固。对淄河等7条主要支流、马踏湖等4处蓄滞洪区和支脉河(连通)进行治理,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主体工程。通过统筹治理、系统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干流泄洪能力不足、支流入口河段上宽下窄、分洪道不畅通等历史弊病,大幅度提升小清河流域整体防洪除涝能力。

  10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重点水利工作视频会议,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出席会议,亲自部署安排,提出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为全面治理提升小清河流域防洪除涝能力,省水利厅与航运主管部门对接,结合通航要求,全面梳理小清河流域存在问题,组织技术力量实地勘测,编制了《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上蓄、中滞、下排”“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治理原则和“截流、扩挖、分洪、固尾”治理思路,确定了干流、分洪道及主要支流入河口段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主要支流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除涝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的治理目标。其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具体研究、提出要求,《方案》充分征求小清河流域内各有关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10月21日正式印发实施。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治理小清河干流198.4公里,实现小清河济青高速公路桥以下至柴庄闸(复航工程起点,济南历城区朝阳村)段,干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除涝标准为10年一遇;柴庄闸至寿光市入海口(寿光市羊口镇寿光港)段干流,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二是治理小清河分洪道83.3公里,实现小清河分洪道口门(淄博高青花沟镇保证村南)至分洪道出口(潍坊寿光羊口镇侯辛庄北芦清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除涝标准为5年一遇。三是治理小清河主要支流共468.7公里,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巨野河、绣江河、杏花河、孝妇河、预备河、淄河、塌河等7条小清河主要支流及支脉河(连通)进行治理,实现主要支流防洪治理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重点河段(城区段、入小清河河口段等)防洪治理标准达到50年一遇。四是治理小清河4处蓄滞洪区,有效发挥小李家、白云湖、芽庄湖、马踏湖(麻大湖)等蓄滞洪区“分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功能作用。五是建设小清河流域水文设施、自动化调度指挥系统等,完善流域内农田灌排体系和城镇排水网络,提升小清河流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

  为确保《方案》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省水利厅成立了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两个专班,小清河流域各相关市县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组建工程项目法人,逐级夯实治理工作责任,明确节点任务目标,研究具体推进措施,优化施工组织安排,确保任务、责任、措施、时限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加大督导力度。制定《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会商调度工作制度》,建立起周调度、双周会商、月通报、挂牌督办、工作奖惩等制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市县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和工程关键部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管理人员脱岗失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质量监管。成立技术服务组,保障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制定《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山东省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系统,实施科学规范化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等省直部门共同努力,加快项目联审、落实资金政策,进行土地调整补划、做好与复航工程结合工作等,全面落实容缺审批、下放权限、简化程序等政策措施,有力保障工程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加快建设进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管控措施,狠抓“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领导、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的落实;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通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管理办法》《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扬尘防治导则》,精心组织、压茬推进,把可用的力量和时间全部利用起来,全线展开作业,实现工序最优化、效率最大化,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省委、省政府既定的工程建设任务目标。

  针对节目曝光的国企改革政策信息不透明问题,直播结束后,省国资委立即召开整改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9月27日上午,省国资委整改督导组会同滨州市国资委到博兴县现场督办相关问题。通过现场查阅档案,发现原博兴县润滑油脂厂职工要求公开的《关于山东京博石化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材料存在,但不属于依法公开的有效文书。经研判,该《请示》和附件不涉密,公开不会带来负面舆情影响。但由于档案保管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不是太了解,当问题反映人要求公开材料时,没有给出不予公开的合理解释。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要求博兴县国资管理中心邀请问题反映人代表李忠贤到督导现场进行沟通,博兴县国资管理中心在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手续后,将相关文件当面提供给李忠贤,李忠贤在当面收到送达的公开信息后,表示满意。同时,博兴县财政局责成博兴县国资中心对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节目曝光的微山县微山湖景区周边私设景点、拉客宰客等问题,省文化和旅游厅立即派出工作组现场督办,微山县委、县政府立行立改,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多部门联合实施“拆、封、抓”。连夜拆除了韩庄镇京沪铁路桥东侧非法揽客点1处以及3处非法旅游广告牌,安装了大型“微山人民欢迎您”的旅游标识牌,关停了曝光的1处乡村旅游经营场所(微山岛镇西张阿村荷园)。对通往微山岛景区的国道沿线以及景区内的各旅游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集中检查。公安机关传讯了16名相关涉案人员,并对部分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二是开展“迎十一”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9月29日,微山县政府召开“迎十一”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印发了《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问政山东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竹筏、“黄牛”、码头车船、餐饮购物、旅行社、旅游景点等9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增加执法力量,实行分组行动,开展联合整治。截至10月7日,微山县有关部门共传讯、拘留有关人员18名,拆除非法旅游广告牌3处,关停违规经营场所2处,暂停营业4处,查处违规运营游艇、竹筏8艘,停运了无资质运营竹筏40余艘,查处“黑出租”4辆。三是推进微山湖景区5A创建。10月17日,微山县召开了四大班子全部成员及34个重点部门、单位参加的微山湖创5A景区工作推进会议,分析旅游发展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总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完善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工作。微山县广泛开展了文明旅游宣传行动,印发了《微山湖景区游客意见调查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处等形式,增强广大游客的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开展了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微山湖医院在微山岛游客中心设置了医疗救护点,建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制,在码头和游客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公布监督电话,在景区设立“游客满意度调查点”和受理投诉现场办公点,接受社会监督和游客评价。

  (一)实施A级景区年度复核检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10月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复核检查严重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21家4A级旅游景区作出处理,其中取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4家,降低等级2家,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15家。2020年起,将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复核检查工作,并实现4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按照规定严格处理存在问题的景区,充分发挥复核检查对净化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的促进作用。

  (二)实行年度多次专项整治机制。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开展了3个月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维护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稳定。国庆节前派出8个督导检查组和5个“体检式”暗访组,对11个市进行了督导和暗访。国庆期间组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了国庆假日期间景区巡查,对1281家A级景区全覆盖。7月1日至10月15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7319人次,检查旅行社、景区等经营单位6891家次,责令整改260家次,办结旅游违法案件232件,罚款21.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864元,责令停业整顿4家次,暂扣或吊销导游证4个。自2020年开始,每年在暑期、国庆长假等旅游旺季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频次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建立年度抽查和循环暗访工作机制。自9月起,省文化和旅游厅连续制定了《关于在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编制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监管的基本方式,按照每年每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全覆盖、常态化“双随机”抽查,并逐步实施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对9类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抽查。

  (一)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环节“以收代建”问题。淄博市组成联合整改领导小组展开谈话调查、情况核实和项目审查工作。周村区纪委监委牵头对2017年以来人防工程项目审批进行了审查,初审未发现违规审批、违规收费、利益输送等问题;区财政局、住建局梳理了2017年以来人防易地建设费收支、人防车位租售情况;同时,责令区行政审批局、区人防工程维护中心严格落实审批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强化监督管理。滨州市惠民县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好与行政审批局的后续业务衔接事宜,严格落实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相关规定。

  (二)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环节“应建未建”问题。聊城市成立应急人员疏散基地项目建设专班,项目选址申请已向市政府报告,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计划2020年初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临清市、茌平区项目正在确定建设地址,2020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竣工。泰安市旅游集散中心人防工程已重新选址,完成了土地征用,正在组织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确保2020年开工建设。对诸城市单建人防工程建设问题,省人防办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赴现场进行督促指导,组织专家勘察论证,确定工程选址,制定建设方案;目前,正在办理建设手续、招投标等工作,确保2020年底建成。博山区、莒县和东港区安排专人负责人防工程立项、设计等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底前竣工。威海市将结合西海岸区域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专业队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施工图设计,将于2021年初开工建设。

  (三)关于人防工程质量不达标、设计不合理问题。枣庄市迅速组织排除了工程积水问题,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测,就工程积水倒灌问题研究制定了解决办法;同时,对市人防自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建立工程维护管理机制,确保人防工程安全无事故。沂水县对人防工程进行了仔细排查,就人防工程防护门手柄缺失问题是遭到人为破坏脱落,但施工单位未及时安排更换维修,责令施工单位安装了新配件;平邑县对工程防护密闭门不能开启问题,立即组织到现场核查,发现防护密闭门上方固定管道的吊架螺丝松动导致密闭门不能正常开启,责令建设单位将管道上抬,将问题整改到位。

  (四)关于人防车位售卖乱象问题。济南市成立督导组对相关小区签订的《地下车位买卖合同》、开发企业的租赁广告宣传等进行了检查,要求开发销售企业对现有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合同条款依法依规,符合《人民防空法》对防空地下室等人防设施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就结建人防工程设施用于停车位后与业户所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对车位使用年限的表述涉嫌违法的予以纠正。同时,将调查情况、整改措施以及处理建议移交给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两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其销售行为、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甄别鉴定,视情依法进行查处。泰安市经调查核实,相关小区正进行住宅楼基坑开挖,尚未建成出售,没有房源、车位销售;另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了与业主签订的《人防车位使用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认定,该协议属于人防车位租赁合同,防空地下室是按照出租或转让使用权来办理的。为此,泰安市对全市防空地下室出租转让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待国家明确结建防空地下室产权等规定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禹城市人防办在全市大力宣传人防工程使用规定,明确竣工后人防工程内的车位“只租不卖”,租赁期限必须按《合同法》要求办理,规范了有关租赁合同文本。

  (五)关于人防宣传力度不够问题。针对潍坊市“三防”教育基地内部积水严重、存在安全隐患暂停使用的问题,将对工程进行综合治理,消除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已立项;同时,确定了新的“三防”教育场馆建设选址,启动规划方案论证、编制等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确保2020年底建设。滨州市人防科普教育体验馆,自10月11日起,每周除维护日外其余时间均向市民开放,20人以上参观时提供讲解服务,20人以下参观时由工作人员引导,适时提供讲解服务。

  1.济南市槐荫区龙湖名景台小区、龙湖水晶郦城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问题。一是龙湖名景台、龙湖水晶郦城、鑫苑世家公馆、恒大御峰等4个小区统筹规划的2所配套幼儿园均已建设完成。二是龙湖名景台小区、龙湖水晶郦城小区附近新规划的规模15个班的幼儿园正在办理立项手续,已通过立项评审,建设用地已完成迁占腾空和场地平整,将于2020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并办为公办幼儿园。三是西城实验幼儿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槐荫区教体局将在前期协调龙湖名景台小区、龙湖水晶郦城小区适龄儿童到附近演马佳苑幼儿园、锦绣兰庭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入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保障力度,妥善保障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临沂市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问题。一是项目总投资3996万元,已列入市财政预算;规划条件、项目立项已获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沂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报建证》;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完善调整施工图设计。二是加快施工图纸设计,提前进行图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力争春节前开工。三是倒排工期,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7月底前竣工“交钥匙”。四是做好祥园幼儿园师资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确保2020年9月1日顺利开园。

  1.青岛市即墨区佳源都市小区规划配套幼儿园未建设问题。一是该小区配套幼儿园目前正在进行装修施工,预计2020年6月底前完成精装修施工,秋季新学期投入使用。二是在幼儿园投入使用前,合理安置该小区居民子女入园。目前,小区周边有3处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尚有150余个空余学位,能够满足佳源都市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园问题,教育部门将加大协调保障力度,保障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此外,墨城中心幼儿园(区属公办幼儿园)也位于小区周边,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可通过参与抽签方式入园。

  2.烟台市莱山区黄海明珠山庄小区配套幼儿园挪作商用问题。一是由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令开发商立即依法终止与租赁业户的合同,业户即日起停止营业,目前已完成商户搬迁。二是莱山区住建局牵头,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完成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办理规划及竣工验收手续。三是由莱山区教体局和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将该园办为黄海路街道中心幼儿园分园。目前,正在制订具体的幼儿园筹建方案,下一步将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争取于2020年9月招生。

  5.滨州市滨城区齐鲁花园小区附近公办园少、入园贵问题。齐鲁花园小区规划396户1267人,未达到配建幼儿园的要求。目前,齐鲁花园周边的金御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建设规模为6个班,可提供180个学位;天场瑞府小区配套幼儿园现已开工建设,建设规模为8个班,可提供240个学位。滨城区教育部门将加强协调保障力度,妥善保障适龄儿童入园需求。针对节目中反映的京师幼儿园、长青树幼儿园等非小区配套幼入园高收费问题,滨城区教育部门将加强与发改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监管,抑制民办幼儿园过高收费,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6.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普惠性幼儿园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规划标准,将幼儿园学位规划指标提高到千人40-50座,不足3000人口的小区按9-12个班规模统筹规划幼儿园。二是加快建设进度,明确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52个,目前在建并将于近两年启用幼儿园25所,全部建成后可增加学位15000余个。三是实施分类认定,2019年全区分类认定普惠性民办园70所,增加普惠学位7200余个,普惠率达84.17%,普惠性民办园年生均补助标准达2400元。四是制定《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收费配套幼儿园举办为普惠性幼儿园工作方案》,深入幼儿园开展摸底排查、成本监审,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强化配套园治理。目前,高收费配套幼儿园转普惠工作有序推进。

  7.关于烟台市莱山区万光福园小区怀德慧谷幼儿园、金地格林世界小区金地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未到位问题。一是按照省定每生每年710元标准拨付到位。10月23日,莱山区31家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共计418.38万元。二是将2020年的生均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生均标准。三是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制定《莱山区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并印发执行,对所拨付生均补助经费实行项目化审批管理。

  9.济宁市高新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积极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截至2019年底,高新区初步认定普惠性幼儿园52家,并按照生均710元/年的标准,预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补助经费582.2万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联合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街道办事处将逐步审核下拨,确保各项普惠性政策落实到位。预算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81.7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开展民办幼儿园收费调研工作。区发改、教育等部门将加强调研持续推进,指导民办幼儿园收费维持在合理区间。

  (一)明确整改责任。指导各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省中期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省、市、县(市、区)治理工作小组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定期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切实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构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各环节相互贯通、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长效财政保障机制。一方面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现有省级资金4.5亿元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规模,另一方面积极向财政部汇报反映,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资金支持力度。结合我省实际,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后,调整完善省级学前教育资金(含中央补助)管理模式,研究实行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制度,将各地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任务量和完成情况作为省级学前教育资金(含中央补助)重要分配因素,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同时,密切跟踪中央政策调整变化,根据学前教育发展改革情况和中央总体部署,适时建立我省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分担机制。

  (四)加强督导检查。加强整改过程和成效的督导,督促各项工作整改到位,对于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查找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问责机制。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等部门对各市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幼儿园收费调整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纳入市县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一)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省民政厅加快推动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已提报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养老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研究、力争早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意见》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鼓励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着力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启动编制全省光荣院“十四五”专项规划;联合省民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孤老优抚对象保障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着力完善优抚养老服务体系。

  (二)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围绕养老组织登记注册、审批等热点问题,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细化政策措施。其中,利用闲置设施举办养老机构的,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简化相关手续;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实行直接登记。

  (六)提升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健全服务制度。按照“底数清楚、现状清楚、政策落实清楚、资金保障清楚、个人诉求清楚、工作措施清楚”要求,对全省4599名孤老优抚对象逐一摸底走访、建档立卡,建立了走访慰问、日常照料、陪同护理、困难帮扶等制度。二是加强软硬件建设。对达不到光荣院标准的,进行摘牌。指导转隶的光荣院,提升软硬件水平,完善服务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探索研究光荣院建设提质改造、医养结合、标准化管理的思路举措。三是提升保障水平。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孤老优抚对象不同供养类型和标准、个人需求,分层次统筹推进,分类型设置标准,分标准实施保障;探索建立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服务监督机制,确保优抚优待政策落实。

  (一)关于个别律师违规执业问题。针对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某某私自收案收费,不尽职代理,在异地违规设立执业场所等问题,督导组先后到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和日照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姜某某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不尽职代理问题,节目曝光的执业场所为其在顾问单位(日照工业设计中心)办公室,姜某某曾在此向当事人了解案情,但未曾挂牌执业,不认定为违规设立执业场所。同时,现场督导姜某某及所在律所与当事人会面沟通,协商退费及赔偿事宜。

  (二)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针对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随意执法、违规执法问题以及莱西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缺位失位问题,督导组赶赴青岛市进行实地调查和督导整改,第一时间责成莱西市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约谈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经调查,节目曝光问题的涉案人员刘某某为执法中队协勤人员,承担违法线索收集、证据固定等执法协助工作,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其发现违法线索后,以缴纳罚款为由私自通过微信收取400元,属严重违法行为。

  目前,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涉案人员刘某某向当事人退还违规收取罚款,莱西市纪委印发《关于对〈电视问政〉报道的“微信收罚款打折”以权谋私失职失责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西纪发〔2019〕25号),对直接责任人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中队工作人员刘某某停职检查,责令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辞退,给予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水集中队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诫勉谈话,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约谈提醒,责令莱西市司法局对电话答复不负责任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人批评教育,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莱西市司法局分管负责约谈提醒。青岛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莱西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梳理公布了执法职责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和服务窗口电话接听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

  (二)开展专项检查,巩固前期整改成效。组织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整顿“回头看”,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组成8个督导组,对16市部分律所及7个省直所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和律所党建工作、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针对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集中评查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构2019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397件,通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模式集中评选活动,首批推选出10个具有行业代表性、工作指导性和现实借鉴性的执法模式,统一宣传推广。

  (三)加强建章立制,确保监管长效常态。结合曝光问题整改,加快制度建设,推进流程再造。围绕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关于建立律师行业常态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等20个方面和律师收案收费等17个方面的监管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按程序提出《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法规修订建议和《山东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程序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建议,目前已起草完成《山东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法(草案)》《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草案)》。

  (四)强化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实现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规执业行为发生,加快建设“一体化律师事务所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科学设计,争取于2020年6月底前建成使用。建成运行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流程以及裁量基准等纳入网上管理,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2个月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已正式运行案件11.1万件。

  (二)关于足球场地建设相对滞后问题。主要涉及济南、淄博、枣庄、潍坊、德州五市。济南市已将社会足球场建设经费列入2020年年度预算,研究制定济南市社会足球场服务管理规范,与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社会足球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淄博市博山区开工建设11人制标准足球场项目,规划建设标准11人制足球场1片、笼式足球场6片,规划建设体育馆综合体项目,规划建设5人制笼式足球场2片,出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场地建设的扶持政策,多元化投资建设足球场地;滕州市计划2020年9月份前建成21处足球场,提前完成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加强场地经常性维修维护;潍坊市坊子区已新建两个5人制社会标准足球场地,对照建设任务确定了11人制社会标准足球场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工期进度,确保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德州市临邑县将新建两处社会标准足球场地列为2020年民生工程,加大现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足球场地的免费对外开放程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建设临盘体育场标准足球场地长期免费对外开放。

  (一)关于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数据不互通、电子证照推进慢问题。经核实,青岛市电子身份证应用业务于6月28日开通。目前,青岛市电子身份证已在市级大厅212项、各区市大厅160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中应用,市民到窗口办理业务时如果忘带身份证,业务人员可通过扫描电子身份证二维码,在线查验电子身份凭证并自动存档,无需留存纸质复印件。同时,青岛市已建成并启用了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共享管理系统,能够为各级各部门的电子证照提供目录管理、证照生成和共享应用等相应的服务。针对业务人员对业务不熟悉的问题,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定期进行全员业务培训。通过在各级大厅设置易拉宝、大屏幕轮播、加强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各项创新改革措施的普及力度,让企业和群众对电子证照等创新应用服务事项更了解更清楚更明白。

  (二)关于潍坊市电子身份证推广慢、使用难问题。针对节目中反映的电子身份证二维码在办理自来水业务和不动产登记时还不能使用的问题,潍坊市立即组织公安、自然资源、城管、大数据等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加快推动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的推广应用。目前,已实现电子身份证嵌入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实现了在线身份认证。在市自来水客户服务中心安装了识别并打印电子身份证的便民服务一体机设备,让群众不带身份证也能办理相关业务。为确保布设在各县市区的电子身份证便民服务一体机正常运行,潍坊市对电子身份证便民服务一体机布设及运转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目前布设在14个县市区的一体机运转正常,电子身份证功能稳定流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调度摸排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证照摸底调研,摸清各级各部门在电子证照建设方面的问题和短板,根据社会需求推选出一批高频应用证照,有重点地推进建设。二是建立完善优化提升机制。坚持走出去、看一流,向先进省份对标对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力争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跨越。三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出台电子证照管理制度,规范电子证照的生成和使用,确保电子证照标准统一、集约建设、互认互通、应用导向、利企便民、安全可靠。

  (二)强化基础支撑,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全面提升云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进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迁移上云。深化云平台公共服务,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逐步实现通用服务应用集约建设。加强全省统一的政务云服务管理,建立资源申请、审核、迁移、调整、下线全流程监管机制。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外网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全省网络架构,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网络跨领域融合。加大专网归并整合力度,按照全省“一张网”的建设目标,加快整合归并各级各类专网,以“网络通”推动实现“数据通”“业务通”。

  (三)坚持建用并重,提升工作实效。一方面,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深入开展“数聚赋能”行动,着力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和通用库“四位一体”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山东“数据湖”。深化数据跨级跨界融合,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深入开展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发挥好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推动电子证照库基础数据资源汇聚,力争2020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电子证照应汇尽汇。另一方面,深化电子证照开发应用。针对用户需求,开发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拓宽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渠道,更好服务数字政府建设。不断丰富“爱山东”APP服务功能,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APP等渠道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实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流程”。目前,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社保卡等69项电子证照已实现“亮证即用”功能。2020年,将实现不少于100类电子证照“亮证”服务,增加更多高频便民服务应用,进一步提升“流程再造”“一次办好”公共支撑能力。

  (一)关于涉嫌非法加工使用“三无产品”和销售紫草膏问题。针对济宁市嘉祥县山氏康复中心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售“祖传秘方”药水专治鼻炎问题。经查,该中心非法加工使用“三无产品”,只在嘉祥县有3家店铺。违法加工的鼻炎水是用达克宁软膏或氯雷他定片加水勾兑而成。目前,3家店铺已被依法取缔。针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售紫草膏问题。经查,5月24日,该中心因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被罚款6726元。11月7日,市县监管部门连夜对该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制售紫草膏。11月10日至11日,城阳区监管部门再次检查,并约谈中心负责人,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关于非法销售隐形眼镜问题。针对节目反映的3家眼镜店疑似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问题,经查,存在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隐形眼镜行为。当地监管部门已对淄博市张店区知光阁眼镜店没收隐形眼镜132片、护理液57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万元;对淄博市张店区享德利眼镜店没收隐形眼镜155片、护理液26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万元;对临沂市沂水县博华眼镜店没收685个软性亲水接触片、35瓶护理液、6瓶润滑液,没收违法所得,处罚9.9万元。

  (五)关于化妆品质量问题。针对临沂小商品城化妆品市场问题,临沂市监管部门已对曝光的鑫豪日化、鲁德美妆、康丽日化、金铭美容美发等4家门店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共罚款25万元,并向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发出协查函。针对排查中发现的2处无证生产窝点,没收临沂市兰山区赵家红埠寺村窝点的违法所得及产品,并罚款34.16万元;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无梁殿村窝点涉案货值较大,涉嫌刑事犯罪,已联合公安机关查办。临沂市成立化妆品市场集中整治检查组,对临沂小商品城化妆品市场所有化妆品商户逐一检查。

  (二)严格规范处方药和含麻黄碱类药物销售。认真落实新制定的《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药品零售和使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推进分级分类管理,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效能不高以及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问题。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的“四定”要求,对零售药店实施网格化监管。对1114家零售药店实施了暗查暗访,提高监管震慑力。支持零售药店运用“互联网+”技术,规范开展“远程诊疗”“远程审方”业务,建立慢性病患者购药档案,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能力,保障基层群众的购药需求。

  (五)重点治理非法销售隐形眼镜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隐形眼镜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强化隐形眼镜经营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管,督促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履行进驻企业审查管理义务。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加强对网络销售隐形眼镜的监测监管,重点清理“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企业。加强隐形眼镜抽检结果和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分析,着力防控安全风险。

  (六)深入开展化妆品集中整治。印发了《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指南》《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南》,开展基层人员大培训,深入推进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工程,提高监管能力。深化“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加强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加大对小商品城、化妆品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面膜类、染发类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临沂市成立了10人的化妆品市场监管大队,全面整顿规范化妆品市场,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区”。

  1.淄博市张店区尚文苑小区。该小区8月已安装15个公共充电桩,能够满足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业主赵先生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公共充电桩收费高,要安装个人充电桩以节省充电费用。经当地政府现场勘验,赵先生地下车位所在车库不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施工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相关要求,需要进行设计改造。12月5日,小区设计单位出具说明,地下车库不具备建设充电桩条件。为此,省能源局积极协调充电桩运营企业,将该小区公共充电桩服务费,由0.48元/千瓦时降到0.3元/千瓦时,最大限度优惠满足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一)建立压煤村庄搬迁动态管理机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一是加强跟踪调度。印发《关于做好压煤村庄搬迁和房屋斑裂补偿工作的通知》,对搬迁计划实施和斑裂补偿情况,建立定期调度、督导、通报制度,设立台账,明确时限,压实责任。二是规范搬迁程序。进一步明确压煤建(构)筑物搬迁工作程序,由煤炭企业编制年度搬迁计划;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搬迁方案,发布搬迁公告,组织丈量登记,并指导煤矿企业与搬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搬迁工作完成后,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重点加强对搬迁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搬迁工作开展不力、5年内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核销搬迁计划。三是规范斑裂补偿管理。印发《关于加强采煤沉陷区建(构)筑物斑裂损坏补偿工作的通知》,明确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与煤矿企业签订补偿协议,确定补偿政策及标准,并督促煤矿企业按时足额支付补偿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每年年初启动项目库征集工作,结合入库项目评估论证情况等,定期更新,滚动管理。二是加强项目遴选和资金拨付管理。通过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评审等方式遴选项目,统筹做好项目公示、资金拨付、检查验收等工作,明确清算时限,加强跟踪调度,对清算不及时的,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该问责的坚决问责。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等的,会同省有关部门追回资金,项目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建立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提升管道保护工作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一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印发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审批、备案制度,明确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力量配备标准等,深入宣传贯彻管道保护法、管道保护条例,开展为期半年的管道安全集中整治,加大对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执法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加快管道智能化建设。尽快出台加快管道智能化发展指导意见,对在役管道智能化改造、新建管道数字化交付,实现管道全生命周期智能管控。依托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动态监控、第三方施工挖掘机械GPS定位预警系统,提升管道安全运行水平。

  (四)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20日印发实施。一是坚持分类施策。明确新建、既有小区均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基础设施。对配电容量不足的小区,借助城市配电网改造,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充电需要。二是厘清安全责任。对公共直流快充桩,按行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居民个人交流慢充桩,按一般性用电电器管理,打通了充电桩进居民小区“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大政策支持。统筹用好政府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民生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一批“充电服务示范小区”。四是提供共享平台服务。12月19日,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奖补申报、用户APP服务等功能,为居民绿色出行提供便捷服务。